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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oogle圖片)

幾年前看了部電影,叫辣妹過招 (Mean Girls),
由Lindsay Lohan主演,講的是高中女生們的社交圈,
簡單的說就是小團體們的交戰。

也許人的確是群居的動物,
所以會找一些氣味相投的人聚在一起,
以確定自己不是孤單的,
但偏偏每個人又各是獨立的個體,
價值觀、審美觀、道德觀不盡相同,
所以即便是在同一個團體裡時,
也可能會有意見相左的時候。

但在一些小團體裡這種事是不容發生的,
就像辣妹過招裡的"The Plastics"一樣,
你們要有一樣的價值觀,
要討厭同一個老師,要穿同樣(或類似款式)的衣服,
要同樣的覺得哪種長相是好看的(所以都要整成那樣),
不那樣的話就會落得被排擠的命運。

The Plastics(塑膠女孩們)偏偏又各懷鬼胎,
表面上維持著某種微妙的平衡,
私底下卻可能對其中的某某人不滿,
所以她們見面時仍會微笑擁抱討論八卦,
然後轉過頭去後開始各自翻起白眼。

她們當然也會為了男孩爭風吃醋,
Rachel McAdams喜歡的男孩決不許別人染指,
因為姐妹會的規定是:不准吃姐妹的男人,
但是undertable的話就又另當別論了。

有趣的是,高中女孩兒們的友情會延續很久,
一直到大學、研究所,或是踏入社會裡,
應該是說這種型式的友情,
在很多不同的小團體裡應該都能觀察到。

有人是高高在上的領導者,
有人是甘草人物負責逗弄大家開心,
有人是覺得跟優的在一起機會比較多,
團體裡的位置可能流動率很大,

但一有空缺就會有人補上,
所以這些團體大部份都能永續經營(就像公司理念一樣)。

套句昨晚和朋友在電話講道的,
「知心朋友很重要,酒肉朋友也很重要。」
的確如此,合則來,不合則去。

最後,只能祝大家在各個小團體裡發展順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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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日子咖啡的招牌,個人覺得sense頂好。

最近去了一家好令人喜愛的咖啡廳,
要不是週日晚上室友好心約我一起去,
我都要忘了那些泡咖啡廳的日子有多遙遠了。

以前常和朋友去的花徑開,
約在那裡討論東西、無聊下午的放空,
或是相約見面的集合點,
頂讓後變得像東區後頭的茶街,就很少去了,
雖然以前很喜歡那裡的氣質和店員。

台北的咖啡廳密度很高,
好像每個人的夢想都是開咖啡廳一樣,
但要找到一間令人喜愛的咖啡廳並不容易。
所以每找到一間這樣的咖啡廳時,
都會有一種想私藏的心情,
深怕太多人知道而變得熱門後,
當初喜愛的特質可能會走針。

那些令人喜愛的咖啡廳都有一個特點,
就是有種講究的氣質。

空間陳設很講究、選書很講究,
燈具很講究、傢俱很講究,
甚至連餐具到咖啡口味都很講究(當然還是有基本款的咖啡)

你可以找一個講究的角落,
靜靜的窩在那裡,看要做什麼講究的事,
用NB上網聊天、閱讀店主精選的讀物,
在這裡不管做什麼都會變得講究。

其它人也會各自做著自己講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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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日子咖啡店外一隅)

空間不大,但店主的sense蠁好的。

其實整體很有日式的溫潤感,
有幾張北歐系的單人椅,
大量使用木頭材料當作店裝,
我個人很喜歡將窗台設計成書架的idea,
在很多地方都可以感受到店主的品味和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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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香蕉拿鐵(冰) → 原味拿鐵(熱) Casa BRUTUS

[ ni chi_日 子咖啡]
台北市大同區赤峰街17巷8號(中山站2號出口 星巴克後第二條巷子左轉)
02-2559-6669 open: daily 13: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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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oogle圖片

我從不是一個因為熱戀就會同居的人,
處女座A型的我,同居這件事就好像結婚一樣的重要,
雖然身邊總有朋友和交往的對象同居,
但我卻從沒受影響而跟人同居。

某天和某友人在MSN上互相更新近況,
得知他要和現在交往的對象說掰掰,
但話說回來,前陣子才在臉書大晒恩愛,
還大方秀出兩人戴對戒的照片,
然後今天他說他們已經瀕臨分手。

「但你們不是同居了嗎?」我問。
「也不算啦,只是一起租了個小窩」他回。

我老覺得同居這事一定要交往一定時間才能執行,
熱戀期就同居的話風險是大了點。

租個小窩事小,各自把細軟款款就可以閃了,
已經同居一陣子的就比較麻煩,
要各自找個新家(或是其中一方找即可)
要準備搬家事宜(搬家從來就不是件簡單的事)
言而總之,就是麻煩。

要是還有時間deadline的壓力,
那可真是讓人喘不過氣。

我是那種需要自己時間和空間的類型,
同居這事大概是在交往關係中的最後一關,
處女座總愛在交往設下很多關卡,
等到對方一關一關通過了,
才能確定對方也許就是那個人,
在之前,同居這件事會被擺到很後面。

因為同居對處女座來說,就跟結婚一樣慎重啊。

同居的理由很多種,
為了節省開銷(談戀愛的確是很花錢的)
為了多了解彼此(也有很多是因為了解而分開的)
有的是為了多點時間相處(每天見面是很容易膩的好嗎)

個人認為同居是需要慎重考慮的,
因為找到令人喜愛的房子是很講緣份的(就跟談戀愛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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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羽田機場大廳的聖誕樹。

我一直覺得日本怎麼可以如此有風情,
連機場的聖誕樹都弄得這麼美,
台灣機場可能隨便用棵特價的聖誕樹充數。

前陣子剛好離開上一個工作,時間多出很多(真的很多),
就到東京去探望在那Working Holiday的不良少年。
那時心裡好像浮現一個聲音:去旅行吧,
講的很豁達,其實我是一個不常旅行的人。

大部份的時間(應該是除了睡覺以外的時間)投身在工作裡,
賺的錢大部份不知不覺的消失,
花了那麼多時間工作,
最容易被治癒的方法就是買和吃(這可能很多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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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不良少年房間窗外的景色。

幹!雖然窗外只是一般平房和幾件晒著的衣服,
為什麼隨手一拍都能有文青雜誌的風情?
真是豈有此理!豈有此理!豈有此理!

日本處處是風情,
這裡是很適合居住的地方。

我在台北的家,
1樓的阿伯講話總大聲到5樓都聽得到,
三不五時聽到清潔隊員和路人大吵,
再來是汽車喇叭,或不和諧的家庭吵架聲。

台北住久了,
容易養成隨便又不管別人的生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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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小石川後樂園,這裡很美。

台灣住久了很容易迂腐,很多人都這樣,
如果不跟著隨便,會變成小眾、會被排擠,
然後會被貼上「吹毛求疪」或「難相處」的標籤。

日本人注重時節活動和慶典,
春天賞櫻,夏天海邊,秋天賞楓,冬天賞雪,
台灣人可能去賞了一次花就能撐上大半年。

其實是台灣人的民族性刻苦耐勞,
即使賺了錢也捨不得對自己好(被包養的除外),
稍微對自己好就會被貼上「很有錢愛花錢的標籤,
看,台灣人有多愛幫別人貼標籤。

人生苦短,要懂得享受生活,
日本人會去新的咖啡廳,會去旅遊,
找出苦悶生活中的樂趣(生活真的苦悶又壓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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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新宿街頭等過馬路的人群,讓我想到電影《文雀》的一幕。

套句朋友講的,東京永遠沒有逛完的一天。

每次來都有不同的感受,
雖然現在感覺像是日韓中大合體,
但仍比台灣的偽善好,
更別說現在還有台北人歧視原住民或中南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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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新宿御苑前的銀杏葉步道。

一地散落的銀杏葉很美,
其實臭得像不知道死了什麼似的,
感受風情是要付出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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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淺草寺的大家不知為何拼命的把香往身上撥。

去東京的時間是珍貴的,
即便想花一個下午坐在咖啡廳觀察行人(在台灣我很常這樣),
但每次總是不停的行軍,
非得走到兩腿發軟才肯停,
因為時間太珍貴,
若能在東京待個一年,
我願意花一個月去尋找不同的咖啡廳,
觀察不同的人文和風情(笑)。

現在的台北像是個偽東京,
我相信東京以前也是個copycat。

但在copy之後,總也得走出一條自己的路,
台北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硬體的完成度都還有很多進步的空間,
裡頭的軟體們(人民素質)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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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從不良少年家中往JR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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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全民樂活運動其實讓我倍感困擾。

本來就以腳踏車代步的太太們,
現在更趾高氣昂的將腳踏車騎上馬路。

本來就不懂交通禮貌的她們,
現在以一種騎腳踏車的最大之姿,
大搖大擺將這殺人兇器騎上馬路,
喔,還有人行道,
前面有菜藍的那種攻擊力更是大幅上升(攻+100)

令人害怕的是將腳踏車當摩托車騎的,
不知道怎麼回事總把腳踏車騎到馬路上,
不管其它的用路人,恣意的停下或轉彎,
從巷子騎出來直接彎到快車道的太太(還配合壓車)
也是另一種台灣奇蹟。

更令人害怕的是將摩托車當腳踏車騎的,
也不知道怎麼回事,總是以腳踏車的速度前進,
莫非定律常作祟,她們永遠都會騎在你前面,
特別是趕上班的時候。

我個人不反對樂活這事,我還蠻想參與的,
但現在連爬個樓梯都會喘,還是先從垃圾分類做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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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小坦克熊插畫協力,大感謝~

傳奇先生最經典的事是他的車,
他的車是賓士!是賓士!是賓士!

連我們老板都不是開賓士,他竟然開賓士;
據說他面試當天,老板說他在門口抽煙,
突然看到一輛賓士急駛而來停在門口,
他傻了眼,以為是黑道尋仇。

那輛賓士也是傳奇先生諸多抱怨的其中一個原因,
因為據說一個月就要繳兩萬多的車貸(但怎會有人買賓士是用貸款的)

他常抱怨公司為什麼不加薪?
每個案子為什麼沒有bonus可分紅?
為什麼油費太貴而害他改坐公車上班?

抱怨薪水不夠,然後花錢買了PSP(還附遊戲)給他兒子,
即使他兒子還在學走路。

公司搬家後,他為了節省停車費,
只好把車停到離公司約30分鐘路程的停車場,
每天到上班時都滿身大汗,
又抱怨老板為了省錢不開冷氣,
害他每天都熱得半死,他真是到哪都不滿意。

=======================================================

以前的公司有老鼠,有次他問我怕老鼠嗎,
我回說:「我很怕老鼠~」
結果他跟老板說「如果公司有老鼠,麥斯就會離職。」
我的天啊!我的天啊!我的天啊!
是我的表達能力有問題,
還是他的解讀能力有問題啊?

但在這事後,我跟他的距離就越來越遠了。
我想起老板說過一件事:坐他旁邊的人都待不久⋯⋯。

後來公司搬到新的地方,
什麼都變了,但唯一不變的是他的抱怨,
停車費為什麼變貴、廁所隔音不好、
會議桌怎麼會擺在廁所前面。

他最常做的是散佈同事要離職的gossip
後來來了新同事,有天新同事想換別的位置(離傳奇遠一點的)
老板來沒看到人,就問人怎麼沒來,
傳奇先生回:「他離職了。」

他後來出了很多大包又死不認錯,
一天到晚抱怨東抱怨西的,還跟老板冷戰,
最後老板終於lay-off他。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千萬不能有大頭症,特別是在工作上,
不然小心你就是下一個傳奇!

-the end-

☆此篇感謝小坦克熊的插畫協力,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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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症狀-2.jpg

圖:小坦克熊插畫協力

繼前次漏勾事件後,我對傳奇先生嘖嘖稱奇。

雖然在職場上遇過很多奇人異事,
天兵工務鬧場系工務兩位不可多得的奇人(再多還得了)
傳奇先生絕對能排進職場奇人異事榜前三名(比較誇張的也只有這三個而已)

我們公司常會有幾家書商來訪,
多半是推銷新的設計書或廣告雜誌,
傳奇先生總是說他跟其中一家很熟,
連他們老板都熟,奇怪的是,他很少買書,
直到某次他終於買了一本特價書後,
那書商就沒再來過我們公司了⋯⋯。

============================================================

傳奇先生有次被A書商說動了,
終於買了本出清的設計書,要價$1200
入手後一直炫燿,說自己很會精打細算,所以總可以撿到好貨,
後來某天,B書商來了,
他依照慣例向B書商炫燿此事(他跟每個來公司的人都炫燿過了)
B書商看了看,說那本設計書他們也有,
而且那本很舊了,所以出清價是$699
他心頭一驚但當下仍故做鎮定。

後來B書商走了,他開始碎碎唸這事,
我想前前後後唸了三天有吧,每天都聽到他在講這事,
大概是忘了昨天、前天和大前天都講過了。

有天他按奈不住,終於撥電話給A書商抱怨這事,
後來A書商來了,他就在大家面前抓狂,
極盡數落之能事說到A書商也不爽了,不歡而散,
有像在看台灣龍捲風般的驚心動迫。

此事過後,A書商就很少很少來了,
B書商則順理成章的常來。

每次在書商來推銷時,他總是每本都拿起來翻翻瞧瞧,
好像每一本都很激賞,但問他要不要買時,
他卻總是說下次再買,若對方再多推銷些什麼時,
他就開始搬出有老婆孩子要養,家庭負擔很重之類blablah……。

某次,他口出驚人之語後,
書商就再也沒問過他了⋯⋯。

「你這次的書都很不錯耶!」他說(場面話)
「那你想買哪一本啊?」B書商問
「沒有耶,我沒想買的。」他又說(這真的是好不意外)
「唉唷~你每次說不錯,但都不買。」B書商又問
「因為,我就是一本書啊!」他很認真的說

此話一出,我整個當場大笑出,
B書商則擺了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這句話實在太驚人了!實在太unbelievable了!
他是一本書!他是一本書!他是一本書!
我一定要連用三次才能表達驚嘆之情,
這荒唐的信心是從哪得到的啊?
但自此之後,B書商就再沒問他要不要買書了。

-to be continued-

☆此篇要感謝小坦克熊的插畫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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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症狀-1.jpg

圖:小坦克熊插畫協力~(大心)

俗話說:大頭不是病,大起來要人命。

相信各位上班族在職場上總會遇到大頭症同事,
雖然人偶爾會犯一下大頭症好覺得自己是重要的

切記!大頭症是種慢性病!
感染太久的話,可能會併發成水腦或腦瘤!

當遇到大頭症同事時,我大部份是按兵不動,
他們只是希望得到別人肯定,當他們老王賣瓜時,
不要有太大回應,只要微笑或點個頭,
一邊搭配「嗯」或「喔喔」之類的客套話帶過即可。

切記!

別因禮貌而多作攀談,那將會一發不可收拾!
他會將心路歴程鉅細靡遺的跟你分享,
包括情緒轉折和內心的衝突與掙扎,
可能需費時一到三小時不等,這點千萬要切記!

話說前公司沒太多人,部門裡有位待了約一年的同事,
剛進去時,老板還半開玩笑說:「坐他旁邊的人都待不久。」
當時我以為是玩笑話就不以為意,
想不到,他竟然成為我離職的最後一根稻草,
這實在是當初始料未及的。

姑且先稱這人為傳奇先生好了。

部門配置是:他、我,和一位女助理A子;
A子其實在公司待很久了,
但由於能力不上不下的,所以一直是做助理的工作,
傳奇先生則進來公司約一年,至於我,是新同事。

我是新同事,總要有人帶我去認識一下週邊環境,
自然而然,傳奇先生一肩扛起這個責任,
第一天中午去吃飯的路上,他跟我介紹什麼好吃、什麼難吃,
哪邊是黑心商品、哪邊是好貨,
一度以為是跟隔壁歐巴桑去逛菜市場。

接著,他發作了。

他開始抱怨公司多麼辛勞,老板又不加他薪水,
他要養家活口,實在很難撐下去,
我想是因為他分期買了一台賓士吧(他有一台賓士這事我也覺得很詭異)
所以每個月車貸就得繳掉一筆錢,
剩下才是能用的錢,我想車貸是難以支撐生活的主因。

接著開始抱怨A(我甚至還沒跟她講過話)
說她做事不細心、art sense差……等等,
我覺得吃飯的地方離我好遙遠,
因為他不停的抱怨公司同事,有些我甚至沒見過。

他有個怪癖,每次做完稿子都要叫大家來參觀,
在看的同時,總有人會有點意見。

切記!

他沒有要聽誰的意見,不管是什麼意見,
他都有理由告訴你他的處理是best solution

Q:「字為什麼不小一點?」
A:「因為用小一點就會看不清楚。」(但你的字連瞎子都看得見了)
Q:「為什麼某些東西不往左移一點?」
A:「因為一移layout的重心就會歪掉。」(你的重心在哪裡?)
Q:「為什麼字體要用那麼多種,看起來好花。」
A:「因為這樣才顯得活潑不死板。」(但我覺得字體好多種好難閱讀)

所以,稿子這樣處理是best solution
他是請大家來讚賞的,不是要聽意見的,
所以結束後大家都習慣不提任何意見就解散。(那幹嘛叫大家來看)

話說到有次我們要提logo的時候。

他一連做了七、八款不同的logo(其實都大同小異)
然後依照慣例又要辦鑑賞會,
A子看完後問:「咦?你為什麼要做那麼多個啊?」
此話一出,他的症頭又開始了,以下是依稀記得的對話。

「你為什麼要做那麼多個?」A子問
「因為這次比較沒把握,就多做幾個。」他答
「怎麼不挑幾個比較有把握的?」A子又問
「也許你們覺得都很好,但我覺得有些是不ok的」他又答(那怎麼不做ok的就好)
「那這樣客戶看得出差別嗎?」A子說
「也許你們覺得都不錯,但要看客戶喜不喜歡。」他又說(你是跳針嗎?)

天啊!這怎麼回事?剛有誰說每個都不錯嗎?
A子只問他為什麼要做那麼多個,並沒有說每個都不錯啊?

傳奇先生真是讓人嘖謮稱奇,
他一直在強調「也許你們覺得每個都很好」,
到底怎麼回事?大頭症會併發幻聽或幻想嗎?
其實,A子不覺得每個都很好,我們也沒有,
她只是問:「為什麼要做那麼多個?」

由於他的事件太多,且待我一一分曉。

-to be continued-

☆此篇感謝小坦克熊的插畫協力,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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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品blog.jpg

話先說在前頭,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是文青,
然後事實上我也從來不是文青。

為什麼會特意要將這件事拿出來講呢?

因為想到前幾天跟吉利在MSN上的對話,
對話的細節不重要,
但大概是:有人覺得她不是文青,所以討厭她,
我覺得,這種沒來由的討厭更令人討厭。

我常去看吉利的blog(右方link也有連結)覺得寫得頂好,
常談論她在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的事,
她的生活和我不一樣,藉由blog我可以看到別人的生活,
沒體驗過的事或是沒遇過的人生際遇。

不禁在想,每當我們去看(或該講窺探?)其它blog時,
大家抱的是什麼樣的心態?

有人是看喜歡對象的blog
想知道對方最近發生了些什麼?
或是有沒有寫到跟自己發生的事?透露些蛛絲馬跡。

有人是看朋友的blog
因為工作的繁忙或其它原因,很久沒聯絡了,
看看朋友的blog能知道他最近發生了什麼。

老實說,我並不將blogger當作是文青,
因為就是blogger

這全民blog的時代,並不是架了個blog寫了些字,
就代表是文青。

而,文青又代表了什麼?
也不是寫過文字,就代表是文青,
何況是blog這種以文字資訊和分享為主的媒介。

如食神般的同理可證「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文青。」

用明體不代表是文青,
用娃娃體也不代表不是文青。

文青這事不該是拿來評判人的界定,
但拿「是不是文青」這事,
當作「討厭人」的界定倒是有點煩人。

而且,老覺得「文青」該是一種住在心裡的態度,
而不是讓人拿出來說嘴的。

[update]

為什麼要討厭不是文青的人?

或許文青是其僅存的驕傲,
所以不容許非文青來侵犯而討厭,
就像我不愛惺惺作態的文青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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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險路勿近的宣傳海報

這部電影實在很難相信裡頭有點幽默感。

在友人推薦下看了這部《險路勿近 No Country for Old Men》,
柯恩兄弟維持一貫的黑色幽默,在片中述說著人性貪婪與黑暗。

此片改編於Cormac McCarthy的同名小說。

人一生中總會做些小善小惡的,所謂好人或壞人都不是天生,
如果要選擇做好人或壞人時,就要做得徹底,
其中稍有猶豫,很容易不上不下,甚至惹來殺身之禍。

Josh Brolin就是個最好的例子。

撿了不知名的鉅款後,就開始一段生死追逐的大樂透。

圖:飾演殺手的Javier Bardem,我覺得他演得很好。

Javier Bardem在片中的存在一直讓我覺得很揪心,
舉凡他到雜貨店買東西、在旅館check-in
我對於他出現的場景都感到很緊張,
他身邊帶著的氣瓶(他的殺人武器)則總是讓我摒氣凝息的,
即使他不一定打算使用它。

Tommy Lee JonesJavier Bardem的對比也頂有趣。

一個是想破案的慢郎中,一個是殺人不眨眼的急驚風,
然而警長卻總在事件發生才到達現場。


圖:Tommy Lee Jones飾演的老警長。

經友人提點後才注意到一件事,沒有配樂。

老實說看的當下並沒發現,因為劇情太過揪心,
總教人注意故事發展,一時間竟不察沒配樂這事。

Josh BrolinJavier Bardem的第一場對手戲也很精彩,
兩人雖沒在同一空間真的對上戲Josh Brolin躲在通風管裡)
但緊張的程度竟也如同槍戰場面一般令人緊張。

後來他逃遠了,其實我大概以為沒事了。
以為就算被找到,頂多發生槍戰,
然後主角戰勝黑幫,畢竟都逃過好幾次,
也從Javier Bardem的手中全身而退了。

Josh Brolin的死卻輕描淡寫的帶過。

我其實好不意外,只是以為場面浩大的槍戰被輕輕帶過,
Tommy Lee Jones趕到時Josh Brolin已中槍身亡;
但若是每次都能逃過死神的召喚或全身而退,
甚至伴隨英雄式的槍戰而得到最後的勝利,
那大概是好萊塢的娛樂片或港片才會有的設定吧。


圖:險路勿近其中一款Poster,我個人很喜歡。

不過怎麼也想不到,Javier Bardem會被闖紅燈的車給撞上,
殺人無數的殺手竟被車撞得狼狽不堪,這是多諷刺的事。

路過的小男孩也頂有戲,原本只是想幫助受傷的Javier Bardem
但在得到報酬後,兩個男孩竟爭了起來,這是另一個諷刺;
這種時候,還是不忘提醒你人性是什麼。

Josh Brolin死於槍戰中,Javier Bardem被撞得狼狽不堪。

Tommy Lee Jones因為沒救到人而沮喪不已
對於自己的無奈與無力,而衍生了想退休的念頭(本來就有)
才知道,No Country for Old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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